工商時報 馬婉珍/台北報導 失業率屢創新高,對於被裁員、生活拮据的失業族來說,向政府申請補助,可稍微喘口氣。而目前除了失業給付之外,還有職訓津貼、提早就業獎助津貼、子女教育等補助,勞委會推出多項協助,其中有五大補助,可為失業族的荷包減輕負擔,宜多加善用: 一、失業給付:從勞委會就業補給站網站中可見,非自願性離職者,依失業退保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60%,可請領失業給付,最長6個月。若失業族扶養未成年子女,每一子女可加發10%,最高可領到平均月投保薪資的80%。 二、健保補助:凡是請領失業給付期間,失業族的健保費,由政府全額支付,補助最長6個月。若領取失業給付6個月後,再報名參加職業訓練課程、領取職訓津貼,在職訓津貼請領的6個月期間,健保費也可由政府全額支付。 三、職訓津貼:非自願性離職的失業族,可善用勞委會職訓局提供的「職訓e網」方案,不但由政府幫你出學費,還可再請領職訓津貼。 勞委會職訓局指出,「職訓津貼」的計算方式與「失業給付」相同,一樣是以平均月投保薪資的60%給予補助,以最低投保薪資17,280元計算,失業族至少可請領10,368元的職訓津貼。但職訓津貼與失業給付二種補助,僅能擇一請領。 四、子女教育補助:家中育有子女的失業族,切記要爭取子女教育補助,小學生每人每學期1,500元、國中生每人每學期1,600元。 至於就讀高中職以上的子女,失業族可依自身條件,向教育部或勞委會申請就學補助。非自願性離職未超過6個月、且家庭年收入在114萬元以下者,可向教育部申請,公私立高中職各為每學期4,000元及8,000元,公私立大專院校各是每學期5,000元及1萬元。 已失業逾6個月者,可再向勞委會申請,依高中職、大專院校的不同,每學期可補助3,000元至1萬元。 五、提早就業獎助津貼:勞委會職訓局指出,假設失業族在請領失業給付的第四個月,便找到工作,則勞委會將依照剩下二個月、尚未請領給付金額的50%,一次發放「提早就業獎助津貼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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